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

公共事務,公開解決

社區委員會改選,很高興我們贏得大多數芳鄰們的支持,五棟中第一高投票率,同時榮獲第一高票之餘,我們在前時表揚協助我們許多的芳鄰也有多位當選及備選,小住委終於相信我具名公開張貼「常態性社區語言」的作法是正確的。

所謂「常態性社區語言」,就是中性的揭露大多數社區居民都會問的事務:
社區日常支出的要求
社區工程簡報的要求
社區外部監督的要求

而不只是「人在做、天在看」,是「大家都在看」!

公共事務,公開解決,雖然,在選舉前夕有5位現任委員簽署反對公開討論社區日常支出的要求,斥責為「黑函」、「大字報」、「非法會議」效果顯示:適得其反。

這讓我微渺的體會到<貨幣戰爭>作者的心情,當他揭露大多數自由貿易的人民都會問的事務時,那份用盡全身能量的勇氣,在人類粹煉自我的長流裡,真正的、再一次,鼓盪出震震嘎響的巨浪。

另外,值得省思的是:經過兩年,我跳脫了當權者的挑釁要求:「罷免我」極端做法,而找出較為溫和而理性方式,但是這些做法竟然在國宅法規、社區組織章程裡都找不到,公開的行為規範,只有極端的罷免有明文規定,較溫和的溝通卻沒有明文規定,好像是不鼓勵公開討論,無怪呼社區事務常常一翻兩瞪眼,鬧到政府窗口不堪其擾,為此,提供給市政社區法規研擬相關單位參考:
  1. 社區委員於執行社區事務前、正式會議前彙集住戶意見等必要情況時,得在社區單獨具名張貼公告、發放傳單、召開說明會、討論會。
  2. 未經正式會議討論通過,主委不得匿名以管委會名義任意張貼公告。